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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《审计法》活动的通知
蒙阴县审计局  加入时间:2006-12-7 10:47:21 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

 蒙审字[2006]7号


蒙 阴 县 审 计 局
蒙 阴 县 司 法 局
蒙 阴 县 监 察 局
蒙 阴 县 财 政 局
蒙 阴 县 法 制 办
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
《审计法》活动的通知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直各单位:
  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将于2006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《审计法》的修订和颁布施行,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,也是我国财政经济活动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。它的颁布施行,对于推动我国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切实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,经研究,特作如下通知:
  一、各乡镇、县直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《审计法》列为“五五”普法的重要内容,切实通过《审计法》的宣传学习,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及广大内审工作人员、财务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,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。
  二、要充分利用宣传栏、公开栏、张贴标语口号、知识竞赛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新修订《审计法》的指导思想、意义目的和条款内容,努力增强宣传活动的时效性和针对性。县审计、司法、监察、财政、法制办等部门要通力协作,紧密配合,共同做好《审计法》的宣传工作。县广播电视局、县报社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,确保把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。
  三、县审计机关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学习、培训计划,对各单位内审人员和财务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《审计法》培训。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,让他们人人了解《审计法》的内容,熟悉《审计法》的各项条款规定。
  四、各乡镇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,要结合实际,注重实效,切实把《审计法》学习宣传贯彻好,努力为《审计法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  五、对在学习宣传贯彻《审计法》中的好经验、好典型、好做法,各单位要及时向县审计局推荐报送,以便推广学习。

  蒙阴县审计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蒙阴县司法局

   
  蒙阴县监察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蒙阴县财政局


  蒙阴县法制办

         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


主题词:开展     学习宣传     审计法     活动通知        
蒙阴县审计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 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印发
              (共印100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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