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,必须遵守审计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。应当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、廉洁奉公,并保持严谨、稳健、负责的职业态度。 审计人员执行职务时,应当遵守下列纪律: (一)实施审计期间,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,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。 (二)到外地或下属单位考察工作、调查研究时,食宿应当执行当地接待标准。 (三)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、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。 (四)参加有关单位邀请的庆典等活动,必须经过审计机关负责人同意。 (五)不索贿受贿,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。 (六)不隐瞒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。